根據公開觀測站之所公布的資料,截至2014年1月,台灣主管機關核准發行限制型股票的公司總計有77家上市櫃公司。在這些公司所公布的限制型股票發行辦法中,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權利各有不同規定。
1.發行公司之財務績效指標
依據發行限制型股票公司所公開揭露的資料,這些公司會參考的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指標包含:EPS、稅前淨利、稅後淨利、EBITDA(稅前損益+利息費用+折舊+攤提)、ROE、營業淨利、稅前損益+折舊+攤提、以及ROA等項目。
2.發行對象的資格條件
發行限制型股票公司所發行員工的對象會依據:工作績效、整體貢獻、員工的職等、年資、特殊功績、公司營運需求、業務發展策略、發展潛力、以及特殊技能,作為發行資格條件。
3.發行對象既得股票屆滿年數
限制型股票是針對有條件的發行股票給符合條件的員工對象,因此發行對象可取得既得股票,有一定的屆滿年數,根據77 家發行限制型股票公司的資料統計,有41家公司規定必須屆滿3年,佔全部發行限制型股票公司市場的53%。